浙江杭州的小李反映
前几天骑着电动自行车出门
还没出小区
车子突然断成了两截
接下来的处理
让我们看到了一个年轻人的个性

小李:6月23号那天,早上9点45分左右,我从我家这边出发,在小区到大概三四幢的地方,骑着骑着感觉被谁推了一把一样,“吧唧”就摔地上了。在地上待了很长的时间,我很蒙,一起来就看到这个梁断了。是这个梁断了才导致我摔的。中间那个地方,就“一刀两断”了。

采访时
小李拿出这辆电动自行车
踏板附近的接口处断裂了
车身上有“雅迪”的标志
现在
小李身上的擦伤还没痊愈

她说自己最近刚被裁员
遇到这事儿
也算屋漏偏逢连夜雨了
不过自己想想车子骑了三年左右
质保什么肯定也过了
本想自认倒霉的
可后面发生的事儿让她有点不爽了
小李:我觉得特别搞笑,我朋友说终于是见到段子了,上班迟到骑着车散架了,就跟老母猪上树一样,她觉得很搞笑。我就把这个事儿发抖音了,想让大家看个乐呵,视频大概有七十多万人浏览。后面我不知道被谁投诉了,可能是品牌方那边,投诉到我禁止播放了。

小李说
目前那条视频已经被下架
之前有一个名为“雅迪电动车”的账号
私信小李表示抱歉
询问相关信息
说会派专员处理
不过小李没有给对方提供什么信息

没想到视频被投诉了

“该处描述严重污蔑雅迪
雅迪一直秉持严格质量把控标准
严格接受质监局检验
市场监督管理局检查
不存在上述问题
该视频内容作者断头的电车
乃是套牌雅迪电动车品牌
作者没有任何证据下
恶意污蔑是雅迪电车
公司提供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
检验所检验报告”
小李看了后较真了
她特意录制了一条视频

小李提供的视频:这个世界太疯狂了,我得证明雅迪是雅迪,这和证明我爸是我爸,我儿是我儿,我是我爸儿,我是我儿爸有什么区别?来看看,全部都是原标原漆的,不是贴上去的,看到没,我拿个钢丝球刷,边上全是划痕,这儿没有,还不够实锤的话看这里,这儿看一下。
在车轮旁的车架上
有一块铭牌
上面写着雅迪科技集团有限公司
标注了型号和制造年月等
小李说起了这辆车的来历

小李:是我朋友2022年6月当时做代驾买的,他跑了三个月代驾,觉得做代驾不怎么赚钱,刚好也要换城市去义乌了,他就把这个车399元卖给我了。
记者:有没有问过你朋友,他的购买渠道什么?
小李:我问过,他是去店里买的。
记者:这个怎么没牌照?
小李:这个他当时给我的时候就没牌照。我也想曝光这个事情,因为我觉得一个企业,要正面去面对这些不太好的评价,要积极去处理售后问题。不是说一直在处理提出问题的人和视频。

现场小李给朋友拨打语音电话
没有接通
此前的微信通信记录中
对方说是买来大概一千多元
小李联系了雅迪的400热线
客服表示
需要提供车辆的车架号码

雅迪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客服热线:车架号码一般是15位左右的,7794开头的数字,您可以在车辆上找寻一下,在方向柱右侧可以看到车架号码的。
小李:没有,这个车我看过了。
雅迪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客服热线:但是这个反馈,我们也需要车架号码,车架号码都可以在车架上找到的。

记者和小李把车子翻来覆去看了几遍
没有看到车架号
附近停放了好几辆
带有“雅迪”标志的电动自行车
有几辆的车身上能看到
“7794”开头的一串数字

也有部分车身上没有找到
我们一下子也分不清
难道是这些都是假的?
记者给客服留下了联系方式
表示希望进一步沟通和了解
截稿前
还没有收到“雅迪”方面的回复

小李说 车子是否“套牌”假冒
已经向品牌方提出上门检验鉴定
目前正在等待处理
头条号作者“安律说法”@安律说法对此进行了分析。
律师:可委托第三方鉴定车的品牌
1、《民法典》第1024条规定,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。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、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。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、声望、才能、信用等的社会评价。
可见不只是自然人,企业也享有名誉权。
2、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第15条规定,消费者享有对商品和服务以及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进行监督的权利。
评价就是消费者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监督的方式之一。消费者拥有对所购买的商品或者服务进行评价的权利,基于真实的消费感受和体验对商品或者服务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,即使是负面的,也不属于侵权行为。
具体到本案,也就是说,如果涉事车辆确实是该品牌方的,女子将相关视频上传到网上,即便给涉事品牌方的名誉造成了不良的影响,女子也无需承担任何责任。涉事品牌方投诉下架女子的视频,属于不当投诉,需要赔偿女子相应的损失。
反之,涉事车辆如果并非该品牌方的车辆,女子将相关视频上传到网上,就侵犯了该品牌方的名誉权,不仅要要删除视频,还有可能面临赔偿问题。
3、本案的争议其实就在于涉事车辆是不是该品牌的车辆。
双方在存在争议的情况,其实可以共同委托第三方进行鉴定加以确定。
据悉,目前女子已经向涉事品牌方提出上门检验的要求,以确定涉事车辆是否是套牌、假冒车辆。
涉事品牌方也理应当积极回应女子的合理诉求,避免事态进一步扩大!给自身带来不必要的损失!
(零度时评综合1818黄金眼、头条号作者@安律说法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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